杜鹃律师,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,大学本科学历,198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执业35年,现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、山东省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、济南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优化发展环境法律服务团副团长、济南市政协委员、济南市妇联执委、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。
杜鹃律师擅长刑事辩护、商事代理、公司法律顾问等,曾为外资并购、资产重组、企业改制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公司。曾承办过震惊全国的“泰安胡建学等特大受贿”案、轻骑集团高管人员涉嫌贪污案及铁路“4.28”特大交通事故等案件。曾承办过德国西门子公司与国内企业股权并购、德国碧彩公司与国内企业资产并购、普利思集团企业改制等项目。
曾获济南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、济南市“十佳”律师,济南市“巾帼风采”人物、优秀共产党员;山东省“十佳”女律师,山东省“三八红旗手”等荣誉。